拿篤福建會館文教康樂主任方敏敏 |
(拿篤24日訊)拿篤福建會館2013年度獎勵金即日起接受申請,凡是該會員子女學業成績符合規定者皆可提出申請,申請截止日期在2014年1月15日為止。
由該會館文教康樂所處理的2013年度會員子女優學獎勵金,即日起可提出申請,申請人需附呈學校成績報告副本或學校證書副本、近照一張及填妥申請表格。為方便審核起見,逾期恕不受理。
拿篤福建會館2013年度優學獎勵金頒獎日期定於農歷新年大年初九2014年2月8日(星期六)下午六時半,假拿篤中學冷氣禮堂配合該會年度會員大會及天公誕慶典同時舉行。
所有獲獎的會員子女當天須由會員陪同出席會員大會領獎,並一起慶祝天公誕。
獎勵金申請細則:
(一)年終學業成績列:全班前三名。
(二)名次不在全班前三名,但學業成績達到以下標准者:
A. 幼稚園:年考成績總平均獲 90 分以上。
B. 小學(一至三年級):年考成績總平均獲 85分以上。
C. 小學(四至五年級):年考成績總平均獲 80分以上。
D. 小學(六年級):UPSR 考試成績獲 3A 或全科B以上。
E. 初中組(預備班、初中一至初中二):成績列甲等或總平均獲70分以上。
F. P.M.R.會考及初中獨中統考:成績獲 3A 或6B以上。(2013年會考成績)
G. 高中組(高中一至三):成績列甲等或總平均獲65分以上。
H. S.P.M.會考:成績獲 5B 以上。(2012年會考成績)
J. 大學先修班/A LEVEL
(LOWER SIX):全科B以上。
(UPPER SIX):STPM 或 A LEVEL 考獲全科及格。(2012年會考成績)
K. 大專:須持有大專應屆畢業文憑或證件(DIPLOMA)。(每張文憑只能申請一次)
L. 大學畢業:考獲學士、碩士或博士資格,須附文憑為證(每張文憑只能申請一次)
附注:
(一)每位學生只能申請一項獎勵金。
(二)福利小組只監定核准2013年度之成績報告表及2012年度SPM與STPM成績而巳。
(三)申請之家長需繳清2013年年捐,方可享有獎勵金,年捐可至本會財政處繳交。
(四)請特別注意:獲獎子女須由會員陪同出席會員大會領獎,不出席領取者一律不再補發。
(五)尚有任何疑問而不在本細則內,本小組有最後裁決權。
(六)申請表格可向:
方敏敏0198087999,李義益0198076777,鄭江基0198834842,謝憶書 0198735531,陳金鼎0198535390,許建良0198968663索取,填妥之表格後請交回給上述理事。